安徽開展第三批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申報工作
根據《安徽省物流園區發展規劃》,安徽省省近日決定開展第三批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申報工作。

申報要求明確提出,園區應具有較好的區位及交通條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物流業發展規劃、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等,在安全、節能、環保等方面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園區已制定自身建設發展規劃,具有公共服務屬性并有統一的運營管理機構,制度健全,實際運營年限不低于1年,且期間沒有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園區具有完善的基礎設施和較強的貨運物流服務能力,聚集了一定數量的物流企業,運營效率較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較高,對當地經濟發展具有支撐保障作用。優先支持智慧物流園區,園區自動化、信息化運營管理水平較高,自動化設備應用比例較高,設備與貨物基本實現條碼化管理,倉儲、運輸、配送等業務信息系統有效集成,業務操作全流程實時可視、可控,實現存、取、管全程智能化。
申報程序提出,市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和地方行業協會做好示范物流園區的組織申報工作,指導有意向的物流園區編制申報材料。安徽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組建專家評審組,提出示范物流園區推薦名單,由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審核后,在安徽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發布示范物流園區名單。